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包括设备从生产厂或供应地到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装卸、运输、采购、保管及期他有关费用。当需委托设备成套公司承包供应时,可按规定计算设备成套费。
1.1.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应包括进口设备由买方从我国港口、车站、机场等地接货后,将货物运至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港口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的特殊措施费。
1.2 指标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1.2.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
1.2.3 设备成套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成套费=设备原价×设备成套费率
2 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1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2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2进口设备海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及表3进口设备陆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2.3 设备成套费概算指标
设备成套费率可按下列数值选取:
a)机电设备 1%~1.5%
b)电气设备 1.5%~2%
c)仪表控制系统 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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